2011年,公安部向國務院報送《關于將12月2日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的請示》(公部請〔2012〕83號)。2012年11月18日,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自2012年起,將每年12月2日設立為“全國交通安全日”。
據(jù)悉,確定12月2日為“全國交通安全日”,主要考慮數(shù)字“122”作為我國道路交通事故報警電話(于1994年開通并投入使用),且群眾對此認知度高,方便記憶和宣傳。同時,考慮每年12月2日我國已進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發(fā)期,春運等道路交通出行和運輸高峰也即將開始,在此時間節(jié)點組織開展全國范圍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題宣傳活動有利于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廣大民眾出行安全。
設立意義: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傷害防控室提供的報告顯示,2011年,我國共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造成62387人死亡,237421人受傷,直接經(jīng)濟損失超過10億元。道路交通傷害已取代自殺成為“傷害死亡”的第一位原因,成為全社會必須高度重視的公共衛(wèi)生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在這種背景下,設立“全國交通安全日”,有助于引起全社會對交通安全問題的聚焦,有助于政府部門、媒體和社會力量形成互動,從法治意識、文明意識和公德意識三個方面夯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社會基礎。
■歷年主題
2012年
遵守交通信號,安全文明出行
2013年
摒棄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
2014年
抵制七類違法,安全文明出行
2015年
拒絕危險駕駛,安全文明出行
2016年
社會協(xié)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
2017年
尊法守規(guī)明禮,安全文明出行
2018年
細節(jié)關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2019年
守規(guī)則除隱患,安全文明出行
2020年
知危險會避險,安全文明出行
2021年
守法規(guī)知禮讓,安全文明出行
2022年
文明守法平安回家